恒宇电子助力德州公交实现退役军人乘坐公交车
发布时间::2020-11-26
为更好的保障和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认真落实好退役军人乘坐城市公交车政策,根据《关于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加强新时代退役军人工作的实施意见》(德发(2020)7号)有关规定,自11月22日起,户籍地为德州市且经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信息采集在册的退役军人凭有效证件可乘坐德州市公共汽车公司和德州市陵城区东方城乡公交有限公司所属运营车辆。
德州市户籍且经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信息采集在册的退役军人。
二、优待方式
退役军人凭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办理“拥军卡“,凭“拥军卡”乘坐德州市公共汽车公司和德州市陵城区东方城乡公交有限公司所属运营车辆,待《退役军人优待证》全国统一发放后,可持新证件乘车。
三、“拥军卡”办理方法
符合办卡条件的退役军人, 持身份证、10 元办卡押金、个人近期免冠二寸彩照1张,就近到德州市公共汽车公司客服大厅(湖滨中大道 1371 号)、德州市政务服务中心( 一楼 53 号窗口 )、陵城区政务大厅(一楼西厅 V1、V2 窗口 )、陵城区东方城乡公交公司院内(福星街南首)进行办理。
拥军卡采用实名制,补卡、换卡均需携带身份证及个人近期免冠二寸彩照 1 张到指定网点办理。新卡办理后,旧卡自动挂失。
(一)已办理过“老年卡“、 “爱心卡”等卡并符合办理退役军人“拥军卡"的乘客可自愿选择办理”拥军卡“,原卡注销收回。
(二)未持卡或持无效卡乘车、乘坐规定线路以外的公共交通线路,应按所乘车线路票价购票。
(三)乘车时应主动出示刷卡,接受工作人员查验。卡片采用实名制办卡方式,本人使用,不得冒用或转借他人使用。如发生上述行为,发卡单位有权收回乘车卡并记入冻结名单,不再予以补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