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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交场站分类分级及布局原则的研究

发布时间::2022-12-29

截2021年12月底,济南市历下、市中、天桥、槐荫、历城、长清及起步区等区域内的公交场站共约110多处。按照场站权属可以分成5大类,分别是有证场站、在办证场站、无证场站、立交桥下场站及地块配建场站,有证场站占比较少。

一、公交场站分类及内涵

为了更好支撑公交线网运营,亟需对既有在用公交场站进行分类分级,明确每个公交场站的功能定位,结合功能定位梳理应该具备的支撑设施,为公交场站建设及线网优化提供支撑。根据济南市公交场站现实情况,参考《城市道路公共交通站、场、厂工程设计规范》(CJJ/T15-2011)及其他城市公交场站分类及定位,将济南市常规公交场站划分为两大类(站和场)和五小类(停车场、枢纽站、首末站、维修保养场及能源补给场)。其中首末站和枢纽站属于站的范畴(主要为客流服务),而停车场、维修保养场和能源补给场属于场的范畴(主要为车辆服务)。

表1-1公交场站分类分级汇总表

序号 场站类别 功能定义 场站级别
1 停车场 停车场有单独占地,是车辆停放、车队管理、一级保养及小修的主要场所,弥补了枢纽站、首末站等设施停车空间的不足,为线路营运车辆下线后提供合理的停放空间、场地和必要设施,具备能源补给、车辆清洁功能,不具备站内上下乘客的功能。 根据面积,分为一级停车场(1公顷以上)、二级停车场(0.3-1公顷)及三级停车场(0.3公顷以下)等三类。
2 枢纽站 枢纽站一般有单独占地,具备上下客登乘功能,主要在客流集散地设置,多线路汇集的场所,提供公共交通系统内不同模式之间、不同层次线网之间、市内公交与对外交通之间的接驳、换乘及中转服务,服务主要客流集散点。根据枢纽站面积,可以具备车辆停放、能源补给及车辆清洁功能。微枢纽不单独占地,属于枢纽站的补充形式。 根据位置,分为综合换乘枢纽站(与对外交通枢纽结合)、轨道交通枢纽站(与轨道站点结合)及公交枢纽站三大类,其中公交枢纽站根据线路数,又可分为一级枢纽站(10条以上线路)、二级枢纽站(3-9条线路)。
3 首末站 首末站为单独占地场站或非单独占地配建场站,具备发车、调度、车辆掉头、候车、上下客登乘等五项基本功能,独立占地首末站可以具备车辆小修、能源补给及车辆清洁功能。 根据面积,单独占地首末站可分为一级首末站(3000以上)、二级首末站(2000-3000)及三级首末站(2000以下)三类;根据建设形式,非单独占地首末站分为建筑配建首末站和路侧配建首末站。
4 维修保养场 维修保养场有单独占地,一般占地面积在2公顷以上,将维修厂和保养场功能整合为一体,统称为“维修保养场”,主要承担车辆的保养、大修及相应的配件加工、修制任务,同时还具备修车材料储存发放、能源补给、车辆清洁及车辆停放等功能。 根据功能,分为一级维修保养场(综合维修基地)、二级维修保养场(具备二保功能)及三级维修保养场(具备一保功能)三类。
5 能源补给场 能源补给场有单独占地,主要为公交车辆提供能源补给,具有充电、加气、加氢及加油功能,同时具有车辆停放功能。 根据功能,分为综合能源补给场、天然气能源补给场、充电能源补给场、加氢能源补给场及加油能源补给场等五类。

公交枢纽站、首末站、线路起终点及停车场之间既有联系,又有区别。

停车场停车功能为主,具有能源补给、运营管理、车辆清洁、车辆小修功能,是目前公交场站的主要存在形式。停车场补充枢纽站和首末站的停车需求。

枢纽站具有上下客、乘客候车、换乘、车辆到发轮候等功能,是3条以上线路的起终点或交汇点,是较大的客流集散点,是公交场站的一种形式,是首末站的形态,具有线路起终点的功能。

首末站具有上下客、乘客候车、线路车辆到发轮候等功能,是1条或2条线路的起终点,具有小规模停车或临时停车功能,是公交场站的一种形式。首末站是形态的线路起终点。

线路起终点具有上下客、乘客候车等功能,是线路的起终点,不具备停车或临时停车功能,是线路中途站的一种形式。

图1-1停车场、枢纽站、首末站及起终点相互关系

首末站肯定是线路的起终点,但是起终点不一定是首末站;枢纽站是首末站的形式,但首末站不一定是枢纽站;枢纽站可能是线路的起终点,但单纯的起终点不是枢纽站。

二、各类公交场站的布局原则及分级标准

(1)停车场布局原则及分级

位置:停车场应分散布设,均匀分布在各个区域性线网的处,与区域内各线路的起终点距离宜控制在1~2以内。

面积:停车场可以与首末站、枢纽站合建,用地面积宜按每辆标准车150计算,用地特别紧张的区域不应小于每辆标准车120。

设施:停车场内应有良好的场区环境和安全视距,运营管理和生活服务区的绿地率不应低于20%。

布局:停车场应建回车道和试车道,停车场进出口宜设置在停车坪一侧,其方向应朝向场外交通路线,进出口应分开设置。

图1-2停车场分级图

(2)枢纽站布局原则及分级

位置:公共交通枢纽站宜与大型公共建筑、公交首末站、轨道站及对外交通枢纽站等合并布置,靠近客流集散点,并应符合交通系统的组织要求。枢纽站具备综合开发的潜质。

面积:中心区用地规模宜为2000~5000,其他地区2000~10000,公共交通场站与枢纽站合并设置时,公共交通场站等非枢纽功能的面积另计。

设施:发车区不宜少于4个,应设置适量的停车坪,大型枢纽站和综合换乘枢纽站应在显著位置设置公共信息导向系统,办公用地二级纽站不宜小于45,轨道交通枢纽站不宜小于90,一级枢纽站和综合换乘枢纽站不宜小于120。

布局:应坚持人车分流、方便换乘、节约资源的基本原则,统筹物理空间、信息服务和交通组织的一体化设计,且应与城市道路系统、轨道交通和对外交通有通畅便捷的通道连接。枢纽站进出车道应分离,车辆宜右进右出,站内宜按停车区、小修区、发车区等功能分区设置,分区之间应有明显的标志和安全通道,回车道不宜小于7米。

图1-3枢纽站分级

(3)首末站布局原则及分级

位置:应紧靠客流集散点,减少乘客步行距离,应邻近客运走廊,且应便于换乘,与对外枢纽及其他交通方式相衔接,2条及以下线路的起终点应设置首末站。有较大客流吸引与产生点的大型建设项目应配建非独立占地的公交首末站。

面积:独立占地首末站用地面积不宜小于2000(用地紧张地区,首末站功能可适当简化,缩减面积,不应小于1000。)。无轨电车首末站用地应乘以1.2的系数。非独立占地配建首末站建筑面积根据服务线路与车辆数计算。

设施:应具备发车、上下客、候车廊亭、车辆掉头、车辆临时停放区域。独立占地首末站还可以具备能源补给及车辆清洁功能。

布局:车辆宜右进右出,内部组织流线清晰、流畅,进出口宜分开设置。非独立占地配建首末站应符合车辆交通流线要求。

图1-4首末站分级

除单独占地首末站外,推进非单独占地首末站建设,构建公共交通微枢纽。

图1-5非单独占地配建首末站分级

(4)能源补给场布局原则及分级

位置:能源补给场宜建在城市的不同方向及每一个分区线网的处,宜分散布置,应与场站合并设置,所有场站均应配套建设公交充电设施。

面积:能源补给场宜与公交场站合并设置,不同面积的场站均应配置一种以上的能源补给设施。

设施:能源补给场根据位置及定位不同,可以具有加气、充电、加油或加氢设施,并具备停车坪。

布局:能源补给站应符合《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12》等规范。能源补给站根据企业现状场站的情况设置,现状加油及加气站均定位为能源补给场,规划的加氢站定位为能源补给站。

图1-6能源补给场分类

公交场站的分类分级需要结合城市特点、公交运营特点及场站数量实际因地制宜开展,并非一成不变。在具体公交场站功能定位过程中,还需要借助层次分析法及德尔菲法等工具结合多方因素开展具体分析,才能更加科学合理确定每个公交场站合适的功能定位、亟需的设施配备,从而更好支撑公交线路运营。

来源:济南市城市交通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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