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于2023年11月24日批准发布了性行业标准《城市公共交通规划编制技术导则》( JT/T 1486—2023),自2024年3月1日起实施。
一、制定背景
城市公共交通规划是支撑和城市公共交通科学发展的先导,《国务院关于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指导意见》(国发〔2012〕64号)、《城市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5号)都强调规划的调控作用。交通运输部对此项工作一直高度重视,2014年印发了《城市公共交通规划编制指南》(交运发〔2014〕236号)(以下简称指南),指导各地行业主管部门规范城市公共交通规划编制工作,对落实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加强公交都市建设、践行绿色出行发挥了重要推动作用。
近年来,随着我国城市空间规划体系以及综合交通体系规划的变革,公共交通的供给模式、需求类型和交通分析技术手段等日益多元,需要针对城市公共交通规划发展理念、技术要求、技术手段、指标等内容制定行业标准规范,加强各地城市公共交通规划编制的科学性和系统性。交通运输部组织相关单位开展了行业标准《城市公共交通规划编制技术导则》的制定工作。
二、标准的定位和作用
本标准规定了城市公共交通规划编制的总体要求,以及城市公共交通与城市发展、城市公共交通体系、城市公共交通调查与需求分析、城市公共交通线网、城市公共交通枢纽与场站、城市公共汽电车专用道、城市公共交通一体化、城市公共交通智能化、规划评估与实施和配套政策体系等的规划编制技术要求,适用于城市公共汽电车规划编制。
本标准作为规范城市公共交通规划的技术文件,能够作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中城市公共交通相关内容的编制依据,同时能够指导公共交通场站及线网等相关规划的编制,是城市公共交通问题解决和治理水平提升的技术支撑。
三、标准的主要内容
本标准以交通引导发展、公共交通优先发展以及可持续发展为基本理念,以提高全国城市公共交通规划管理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为目的,明确了城市公共交通规划编制的主要技术要求。
1.总体要求
明确了城市公共交通规划的主要任务、规划定位、规划范围、规划目的、规划技术方法和基本编制要求。
2.城市公共交通与城市发展。
明确了城市公共交通引导城市发展的理念,提出了城市公共交通发展的基本原则。从点、线、面三个层次对城市公共交通系统布局提出了具体要求,促进城市公共交通与城市的契合。
3.城市公共交通系统。
细化了公共交通系统的分类,提出集约型公共交通和辅助型公共交通的分类体系,突出多样化公共交通服务,并提出应对不同规模城市应发展与自身特点相适应的集约型公共交通系统构成。
4.城市公共交通调查与需求分析。
明确了公共交通规划调查的分析内容,提出了基础调研、专项调查、居民出行调查和大数据分析的相关要求,包括调查内容、调查方法、抽样率等,制定了城市公共交通需求分析和模型构建的技术指引。
5.城市公共交通线网。
以新时期多元交通需求为基础,提出了多层级的公共交通分类体系,针对快速公共汽车交通系统网络、常规公交网络布局以及辅助型公共交通提出规划要求,并明确了不同层级线网运力配置要求。
6.城市公共交通枢纽场站。
提出了城市公共交通枢纽分类体系,明确了公共交通枢纽场站及车站在不同客运枢纽中的布局要求、设施规模指引和交通衔接原则。
7.城市公共汽电车专用道。
提出了城市公共汽电车专用道网络布局原则、需求分析的关键指标,以及调整评估时需要考虑的相关因素。明确了依据现状或预测单向高峰断面公交客流量、单向高峰断面公交车流量等指标的专用道设置条件要求。
8.城市公共交通一体化。
从线网一体化、基础设施一体化、运营服务一体化以及运营管理一体化四个方面提出了城市公共交通各子系统以及其他交通的协调规划要求。
9.城市公共交通智能化。
明确了城市公共交通智能化建设的一般要求,从智能感知、数据资源、应用服务、基础支撑等方面对智能化技术体系提出了相应规划要求。
10.规划评估与实施。
从绿色低碳、快捷舒适、经济以及韧性灵活等方面明确了规划方案评估的指标体系,提出了建立规划“编制-实施-评估-调整”的滚动实施机制相关要求。
11.配套政策体系。
为保障城市公共交通规划的顺利实施,对规划、建设、管理和运营等配套政策制定提出相关要求。
四、实施注意事项
本标准应与《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标准》(GB/T 51328—2018)、《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服务规范》(GB/T 22484—2016)、《城市定制公交服务规范》(JT/T 1355—2020)、《公共汽电车线网设置与调整规则》(GB/T 37114—2018)配套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