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接补贴
1.上海市
老年人乘坐公交车的补贴作为老年人综合津贴的一部分,发放对象为具有本市户籍且年满65周岁的老年人,可以享受老年综合津贴。根据《上海市老年综合津贴发放管理办法》,2020上海市老年综合津贴标准如下:
65岁-69岁:每月75元
70岁-79岁:每月150元
80岁-89岁:每月180元
90岁-99岁:每月350元
100岁及以上:每月600元
2.弥勒市
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让老年人享受更多惠民政策和改革发展成果。从2018年1月1日起,弥勒市户籍65周岁以上老年人,每人每年享受乘坐城市公交车补贴60元,确保老年人出行无忧、乐享晚年。
(二)间接补贴
1.惠州市
2.长春市
老年卡虚拟充值。长春市2016年出台了《长春市老年人乘车实施办法》,向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发放优惠乘车卡,年预充值1次,每次虚拟充值720元,优惠乘车卡按实际刷卡金额结算。优惠乘车卡内金额不计息、不能提现,当年未用完的,次年不予结转。老年人乘坐地铁和轻轨工作日非高峰时段持卡优惠乘车,高峰时段乘车要另行购票乘车。
公交作为公益性的公共交通服务,在执行该政策的同时,山东省内各地市应制定与本地市相适应的公交补贴政策,既要为老年人提供更加的公共交通服务,又要保障公交企业的良性发展。
来源:济南市城市交通研究中心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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